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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检察院依法快速批准逮捕一名涉恶团伙的犯罪嫌疑人
盐池检察院依法快速批准逮捕一名涉恶团伙的犯罪嫌疑人
2019-04-30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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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30

日前,盐池县检察院仅用二天时间就以敲诈勒索罪将犯罪嫌疑人冯某某依法批准逮捕,有力打击了涉黑涉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了良好氛围。

该案移送我院审查逮捕后,我院高度重视,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冯某某等人长期在大水坑周边敲诈勒索及强拿硬要,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社会影响及其恶劣,与同案犯冯某、罗某某等人的行为符合两高两部关于认定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规定,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

结合本院之前在审查逮捕冯某某同案犯时所掌握的具体案件情况,在受理该案的当日,案件承办人包和萍同志就快速审阅了案件,并前往吴忠市看守所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回到院内后,经过加班加点的工作,与次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冯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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